更新時間:2025-07-04 16:53:57作者:佚名
第一章 總則與辦學概況
為深化招生錄取體制的改革,致力于拓寬杰出人才選拔的途徑,推動素質教育的全面發展,以及促進學子們實現高質量的職業發展,依據教育部推行的陽光工程原則和依法治招的要求,結合河南省教育廳的相關文件指導精神,特此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校高職(專科)單獨考試招生工作。
許昌職業技術學院,其全稱明確,系一所經河南省人民政府正式批準設立,并已由國家教育部完成備案手續的公立全日制高等職業院校。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學校設立了一個招生工作領導機構,該機構由校長領導,并包含多個職能小組,如錄取小組、命題與考務小組、以及紀檢監察小組等。在考試和錄取過程中遇到的所有重大事項,均需由領導小組共同商討并作出決策。
第五條 規范監督體系,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過程實施全面監督,確保招生活動公平、公正、透明2024年許昌職業技術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嚴格執行“陽光招生”政策。學校未曾委托任何第三方中介機構參與招生工作,并提醒廣大考生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
第三章 招生對象、招生計劃、招生專業與考核辦法
第六條 招生對象:
已參加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報名(含對口升學報名)的考生。
第七條 招生計劃及專業設置:須嚴格依照教育行政部門核定的規范進行。不同類別和專業的招生名額將依據報考者的人數比例進行合理分配。
第八條 報考志愿:有意向參加高職單獨招生考試的考生需登錄“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務平臺”,在此平臺進行學校及專業志愿的網上填報。具體填報時間為2023年3月22日上午9點至3月24日下午6點。考生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服務平臺”完成志愿填報后,需于4月6日至4月7日期間,通過許昌職業技術學院的招生就業網站進行準考證的查詢與打印。具體操作為:訪問許昌職業技術學院官方網站,點擊招生就業相關鏈接,隨后在頁面下方的“單招準考證查詢”區域,輸入個人考生號進行查詢并完成打印。4月8日早上8點至11點,考生需到校,根據所填報的首個專業志愿,前往相應二級學院的接待點完成簽到,并領取考生午餐券。學校在南大門設有接待站點,考生需佩戴口罩,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單招準考證入校,同時注意個人健康防護。請考生不要提前到校。
報考空中乘務、高速鐵路客運服務專業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凈身高:女163-173cm,男175-185cm;
2.五官端正,形象氣質佳、體態勻稱、無紋身、無疤痕;
身體狀況良好,無任何疾病困擾,包括但不限于傳染病、心臟病、一級色盲或色弱等問題;矯正視力(以E型表為準)需達到4.8以上標準。
第九條 考核方式規定:考試活動需在省教育廳及省教育考試院的引導與監管之下展開。
一、考試根據學生類型,分類進行。
高中畢業生若持有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須接受職業適應性測評(滿分為300分),無需再參加文化素質考試;其文化素質得分將參照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中的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具體折算標準為:A等對應95分,B等對應80分,C等對應65分貝語網校,D等對應45分。
職業適應性測試考試時間:4月8日13:30—16:30。
中職畢業生必須參加文化素質考試,該考試滿分為300分;同時,還需進行職業技能測試,此測試同樣滿分為300分。
文化素質的考試定于4月8日,上午9點30分至11點30分進行,屆時將進行統一測試。
職業技能測試考試時間:4月8日13:30—16:30。
社會考生必須參加文化素質考試,該考試滿分為300分;同時2024年許昌職業技術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還需進行職業適應性測試,該測試同樣滿分為300分。
文化素質考試時間:4月8日9:30—11:30 ,統一考試。
職業適應性測試考試時間:4月8日13:30—16:30。
退役士兵考生無需參加文化素質考試,可直接參與職業適應性測試,該測試總分為300分。
職業適應性測試考試時間:4月8日13:30—16:30。
二、考試內容及方式:
1.文化素質測試
文化素質測試涵蓋語文、數學、英語三門課程,每門課程滿分為100分,該測試以《中等職業學校語文課程標準(2020年版)》、《中等職業學校數學課程標準(2020年版)》、《中等職業學校英語課程標準(2020年版)》為基準,著重評估應試者的文化知識水平。
測試采用筆試方式。
2.職業技能測試
職業技能測試依據《中等職業教育專業簡介(2022年修訂)》進行,主要評估考生的專業綜合能力、崗位所需技能以及通用技術掌握情況。
根據各專業的特定性質,考試形式包括筆試、面試以及實踐操作等多種手段,亦或是這些手段的某種組合形式。
3.職業適應性測試
職業適應性測試依據《高等職業教育專業簡介(2022年修訂)》進行,主要評估考生的專業知識水平、科學文化素養、職業發展潛力和職業興趣傾向。
依據不同專業特點,測試采用筆試、面試、操作等方式,或上述部分方式的組合。
第四章 命題、考試與評卷
第十條 我校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執行命題、考試以及評卷工作,并接受河南省教育廳和河南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和監督。
命題環節、試卷的印刷及運送、以及保密措施,均需嚴格遵守國家關于考試的各項規定。
對考試過程實施嚴格管理,確保考風考紀的嚴謹性,規范各項操作流程,對于在考試中確認存在違規行為的考生和工作人員,將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規定進行相應的處理。
設立評卷團隊,精心設計并確立評判準則,依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務工作規定》執行操作。增強信息公布和成績公告的力度,保障試卷評審過程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第五章 錄取規則
依據教育部“學校主導,招生辦監管”的相關規定,全方位執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推行“陽光招生”政策。依據考生的成績表現,設定錄取的基準分數線。對于達到或超過此分數線的考生,將根據不同類別和招生計劃,采用“志愿優先、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選拔。在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將優先考慮職業技能成績。
退役士兵考生在報名所在地的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完成“資格條件申報”程序,即可免除文化素質考試,該科目將獲得滿分(300分)。此外,他們還需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最終以綜合成績進行排序,從而決定錄取順序。
針對以下任一情況,考生有權提出免試入學申請;申請免試的專業應與所獲獎項項目或獲得的職業資質相吻合;我校將對申請者所申請的相同或相近專業實施免試錄取。
取得教育部直接舉辦或共同舉辦的國家級職業院校技能競賽三等獎及以上的榮譽,或者由各省教育主管部門獨立舉辦或聯合舉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競賽一等獎的稱號的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
具備高級工匠或技師資質、榮獲縣級勞動模范或先進個人的中職學校畢業生,且目前仍處于在職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