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1-27 11:27:57作者:佚名
1.學校全稱:大連理工大學
2、辦學地點及地點:遼寧省大連市甘井子區輕工園1號(主校區辦學)
3、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公辦)
4、辦學層次:本科
5、辦學形式:全日制
6、辦學主要條件:校園占地面積52.2萬平方米(約782.5畝),平均教學行政用房10.4平方米,宿舍樓9平方米,宿舍樓19.2平方米。現有專任教師869人。研究生學歷教師比例占專任教師的93.3%,高職教師占專任教師的58.5%。教學科研儀器總值5617.63萬元,其中教學科研儀器價值27364.4元。藏書97萬冊,圖書47.2冊。 (學校辦學情況數據以2022年基層統計報告數據為準)
二、藝術類招生計劃說明
1.根據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本地生源變化、生源質量以及當地產業發展需求等因素,確定培養規模和省級招生計劃。
2.高考綜合改革設置的招生專業計劃,將根據選拔科目要求和綜合素質檔案使用要求。
3、各專業不設專業,男女招生比例不限。
4、學校未設立藝術專業預留計劃。招生計劃按照省教育廳批準的省、分專業計劃執行。
三、藝術類專業描述
四、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生期滿,其成績符合頒發大連理工大學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的條件,已向大連理工大學頒發大連理工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5、收費情況說明
1、學費、住宿費收費標準
學校按照省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向學生收費。詳細各專業收費標準請參閱《三、藝術類專業須知》。住宿費最高收費標準為1200元/年/人。
二、學費、住宿費退還辦法
根據遼發[2006]76號文件,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將根據學生實際學習和住宿時間退還剩余學費和住宿費。
3、給予學生獎助政策及相關標準
學校擁有促進學生綜合素質提高和健康人格發展的綜合激勵機制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扶貧賦能機制。它擁有多項獎項和獎學金。
(一)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人。
(2)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人。
(3)國家助學金:一等4400元/年/人,二等2750元/年/人。
(4)遼寧省政府獎學金:8000元/年/人。
(5)大連理工大學綜合獎學金:3000元/年/人,藝術類專業1500元/年/人,三等獎學金600元/年/人。
4、學校為學生申請助學貸款提供便利服務。盛源現場助學貸款是國家開發銀行、農村信用社等金融機構作為符合條件的大學生家庭在學校設立的新生助學貸款。學生學習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由各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機構負責。
5、通過勤奮、學雜費、退役軍人教育經費、招生綠色通道和臨時補貼等多種形式,確保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六、國際交流與合作須知
沒有相關內容
七、錄取方式說明
1、各專業錄取批次由省招生考試部門公布。審批辦法和辦法按照省招生考試部門的規定執行。
各專業主要是物理或歷史上可供實施高考的省份。
2、錄取原則:
(一)藝術類專業成績采用省統一考試成績。具體對應省統一考試等級要求如下:
(二)考生須達到所在省招生考試部門規定的文化課和專業課最低控制分數線。同時,藝術設計類外語成績必須達到60分(按150分折算)。其他專業不限于外語。最低控制分數線。
(三)在冊考生專業安排:
按照“分數優先2024年大連工業大學藝術與信息工程學院錄取分數線(2024各省份錄取分數線及位次排名),服從考生志愿(專業志愿優先高于服從志愿)”的原則,以文化課(不含政策加分)和專業課成績后的綜合成績錄取專業。在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照“專業課”、“語文”、“數學”、“理科(或理科)綜合(或考試科目總分)”的成績。上述方法排序后,仍然在同一時間,將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用于專業錄取。
綜合成績折算時2024年大連工業大學藝術與信息工程學院錄取分數線(2024各省份錄取分數線及位次排名),文化課成績按750分打折。
各專業綜合評分辦法如下:
①服裝服飾設計、設計、設計、環境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藝術與科技、數字媒體藝術)專業:
綜合成績=文化課(不含政策加分)/2+專業課。
② 表演專業:
綜合成績=專業課。
③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
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不含政策加分)。
3、學校在報送過程中承認省招生考試部門關于高考加分和降級檔案的政策規定,但在安排高考加分和降級檔案時使用考生的文化課程(不含政策加分)。專業的。
4、學校對考生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學校的表演專業是服裝表演方向。身高最低要求限制在185厘米(含)以上或175厘米(含)以上。
8. 附件:
1.咨詢部門:大連理工大學招生就業辦公室招生辦公室
2、辦公地址:遼寧省大連市甘井子區輕工園1號(大連理工大學綜合樓A801室)
3、咨詢電話:-86323661
4. 電子郵件:
5.招生網站:
6.微信公眾平臺(大連理工大學本科招生信息):DLPU86323661
七、本章公布后,如教育部或各省招生政策發生調整,學校按教育部或各省最新招生政策執行。
八、本章由學校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
九、本章經遼寧省教育廳批準,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