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3-17 14:09:05作者:佚名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條 為進一步落實依法治校,實施“陽光招生”,保障學院“專轉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院和廣大師生的合法權益??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教育與貴州省以及學院的實際情況有關。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遵義醫科大學醫學與科技學院2020年“專升本”招生計劃。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校名稱:遵義醫科大學醫學與科技學院
第四條 學校代碼:4152013653
第五條 學院地址:貴州省遵義市新蒲新區園區一路12號
郵政編碼:563000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 辦學性質:獨立學院
第八條 學制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 學院主管單位:貴州省教育廳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條 學院“專升本”招生工作在遵義醫科大學醫學與科學技術學院招生領導小組的指導和監督下進行。 學院成立了以分管教學的學院領導為組長的“專升本”工作領導小組。 全面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貴州省教育廳招生政策、考試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學院招生實施細則遵義醫科大學醫學與科技學院,推進招生工作。 具體實施。
第十一條 學院設立專門辦公室,作為“專升本”工作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 主要職責是按照教育部和省有關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公示、審查考生資格、組織專業考試。 劃定“專升本”專業成績、招生注冊等日常事務。
第十二條 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對“專升本”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錄取期間,成立信訪小組,指派專人處理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學院面向全省范圍招收2020年普通全日制高職院校應屆畢業生。
第十四條 我學院2020年“專升本”子專業規劃由省教育部門確定。 詳細信息請參見貴州省招生考試局公布的招生計劃和學院招生網站。
第十五條 招生批次:本科院校“專升本”批次錄取。
第五章 入場規則
第十六條 我院只招收符合省和學院相關專業要求的考生。
第十七條 根據省教育廳、省招生考試院有關文件要求,報考我院“專升本”項目的考生,必須達到省文化考試標準。 通過我院資格審查后,即可參加校內專業考試和資格審查。 對不合格考生(如不符合相應專業等)遵義醫科大學醫學與科技學院,我校將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其參加專業考試的資格。
第十八條 學院按照省有關規定,按科目劃定專業考試合格分數線,不分專業,比例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兩倍。
第十九條 文化、專業考試成績雙線的考生中,學院按照文化、專業成績總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一)文化成績與專業成績之和相同時,文化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2)文化成績與專業成績總和相等且專業成績也相等時,文史類專業優先考慮語文成績較高者,理科類專業優先考慮數學成績較高者和工程專業。
第二十條 學院組織錄取考生體檢,嚴格按照《省招生委員會、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殘聯關于開展招生體檢的通知》 《貴州省普通高等學?!罚ㄙF州?。┱形瘯?020〕1號文件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申請相關專業的建議和要求:
護理專業:建議男生身高165cm(含)以上,女生身高158cm(含)以上(根據大部分用人單位的要求)。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補貼
第二十二條 嚴格按照省有關部門批準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項目和標準執行。
第二十三條 學院有完整的“獎、貸、就讀、減、免、補”的學生資助制度。 新生入學時,開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綠色通道”,并在貴州省農村地區進行登記。 對于貧困生,學院將先按規定標準減免學費3830元。
第七章 畢業(學位)證書
第二十四條 畢業證書:具有學院正式學歷的學生,在允許的學習期限內取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要求的,由教育部頒發國家承認學歷、電子注冊的遵義醫科大學學位證書。教育。 憑科學技術學院本科畢業證書,加蓋本印章,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遵義醫科大學醫學與科學技術學院學士學位。
第8章 回顧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學院按照教育部、省和學院招生錄取有關規定對其進行全面審查。 復試合格者,予以注冊為學生。 復試不合格者,由學院視情況按有關規定處理,直至取消錄取資格。
第二十六條 按照省教育廳《??粕瘛肺募螅瑢徍酥邪l現新生未能在8月31日前取得普通??飘厴I資格(取得畢業證書)的, 2020年,一經查實,學院直接取消招生資格。
第九章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