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2-04 17:14:28作者:佚名
(一)凡被錄取的新生,應按照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按時到錄取院校報到,辦理入學手續。逾期不報到,且未履行請假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二)新生入學后,錄取院校將復查新生入學資格。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將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及錄取院校有關規章制度處理。
(三)新生入學后三周,將依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進行新生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將按退學或休學處理。
(四)單獨招生錄取的學生,學制為三年;學歷證書與2020年7月全國統考錄取的考生相同,均為普通高等學校大學專科學歷。單獨招生錄取考生進校后不得轉換專業。
八、實施陽光招生
我校嚴格按照國家及云南省有關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盡職盡責,秉公辦事,公平公正地組織開展招生、考試、錄取等各項工作。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將全程參與整個單獨招生工作過程,向社會公開投訴電話,熱情為廣大考生服務,實施陽光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