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1-02 06:12:24作者:admin2
南通大學2008年在江蘇省招生章程
學校名稱:南通大學
學校性質:省屬綜合性大學
辦學性質:公辦
校址:南通市嗇園路9號(主校區),青年東路40號(文峰校區),啟秀路19號(啟秀校區),外環東路999號(鐘秀校區)
我校嚴格執行國家和省的招生政策,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試成績為主,按照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做好各類別的招生工作。
一、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要求
我校普通類第一批本科錄取批次的選修測試科目等級要求為B+B級(含)以上,必修測試科目成績須在C級(含)以上,技術測試科目成績為合格;普通類第二批本科錄取批次及師范提前錄取批次選修測試科目等級要求為BB級(含)以上,必修測試科目成績須在C級(含)以上,技術測試科目成績為合格;藝術體育類考生學業水平測試D級不超過三門。
二、錄取辦法
(一)普通類招生
學校在各批次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向省教育考試院提出調檔申請。對進檔考生按投檔分(語、數、外三門原-始分與政策性獎勵分、照顧分及附加題分數之和)為錄取分進行排序,當錄取分相同時,結合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專業志愿和綜合素質評價等其他指標,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對選修科目測試等級為A+A+的進檔考生優先錄取并優先滿足專業志愿。
我校用公布招生計劃錄取學校投檔線下同批省控線上一定范圍內選測科目等級為A+A+的考生,錄取政策按照省有關規定執行。
(二)藝體類招生
報考我校美術、音樂、體育類專業的江-蘇考生,須參加省專業統考且取得合格成績。報考我校服裝設計與工程(服裝設計與表演)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考試且取得合格成績。文化分為語、數、外三門原始分與政策性獎勵分、照顧分之和。錄取方式與普通類專業招生相同,錄取分按下列方式計算:
1、美術類專業:對進檔考生將其文化分與專業分相加成綜合分為錄取分。
2、音樂類專業:對進檔考生以省專業統考成績為錄取分。
3、服裝設計與工程(服裝設計與表演)專業:對進檔考生以參加我校專業考試成績為錄取分。
4、體育類專業:對進檔考生以文化分為錄取分。對專業分排列前三名的進檔考生優先錄取。
錄取分相同時,美術類專業以專業分優先、音樂類專業和服裝設計與表演專業以文化分優先、體育類專業以專業分優先的原-則,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
(三)選擇性招生
對報考我校、學業水平測試成績達到省填報本科志愿的要求,特征分(語、數、外三門原-始分與政策性獎勵分、照顧分之和)達到同批次選擇性招生最低控制分數線,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江-蘇考生,由考生在各錄取批次招生前向我校提出申請,經校招生委員會集體研究同意,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批準,可使用選擇性計劃自主錄取:
1、在高中階段參加經我校認可的省級以上科技、文化、體育、藝術及素質教育的競賽活動,并獲得優異成績的考生。
2、高考單科(語、數、外及選測科目)成績在相應科目中為省排名前5%的應屆畢業生。
3、高中階段受省級以上表彰的應屆畢業生。
4、江蘇省重點中學(含我校“優質生源基地”中學)推薦的平時成績優秀的應屆畢業生。
5、為我校的建設和發展作出較大貢獻者的子女。
三、有關說明
1、關于外語語種。英語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其余專業外語語種不限,公共外語只開設英語課程,建議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報考本人所學語種的專業。
2、關于身體要求。對身體健康狀況的具體要求將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學生入學后需進行體格檢查,身體異常者學校按有關規定處理。為使畢業生順利就業,建議表面抗原-陽性者慎報醫學類專業、身高低于158厘米的考生慎報護理類專業,考生還應慎報因身體原因可能影響將來就業的相關專業。
3、關于體育類專業的男女生比例。體育類專業女生約占25%,男生約占75%。
四、咨詢方式
1、咨詢電話:
2、咨詢地址:南通市嗇園路9號南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3、郵政編碼:226019
5、網 址:zs.n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