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7-09 17:21:29作者:佚名
第一章 總則
為深化西安交通大學本科招生錄取的規范化管理,確保學校與考生雙方權益得到充分保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相關法規,結合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西安交通大學位于陜西省西安市,設有興慶校區(亦稱東校區,位于咸寧西路28號)、雁塔校區(又稱西校區,坐落于朱雀大街205號)、曲江校區(位于雁翔路99號)以及中國西部科技創新港校區(地址在長安區河堤路)。該學校的上級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是一所國家公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這所大學屬于我國重點的綜合性研究型高等教育機構,同時也是國家“雙一流”戰略布局中的重點建設高校。該校具備授予學士、碩士以及博士學位的資格,并且設立了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其英文名為Xi'an Jiaotong University。對于在我校注冊學籍并完成學業、成績合格的本科生,將授予他們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該證書上所標明的學校名稱為西安交通大學;若他們滿足學位授予的標準,還將被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對于參與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學生,若他們達到了外方合作學校的學位授予要求,將同時獲得由外方合作學校頒發的學位證書。
西安交通大學在招生工作中秉持公平競爭的原則,嚴格實行公正選拔,確保公開透明。該校堅持對學生的德、智、體、美、勞進行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并依據此標準進行擇優錄取。在整個招生過程中,西安交通大學始終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嚴格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西安交通大學招生委員會承擔著審議招生政策、制度和程序的職責,同時構建監督與協調機制,確保招生過程公平公正。
西安交通大學招生委員會負責編制本科招生規范及相應制度西安郵電大學分數線,并負責具體執行,同時,該委員會還負責確定招生規模以及處理其他關乎招生工作的重要事宜。
西安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是學校專門負責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承擔著本科招生日常事務的管理與執行。
西安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依據工作需求,設立了覆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宣傳小組,這些小組的職責是協助招生辦公室在各地展開招生宣傳活動、提供咨詢服務以及指導考生報考。
第三章 計劃與錄取
西安交通大學依據自身人才培養目標和辦學條件等具體情況,全面考量國家政策指引以及各省(區、市)的考生數量、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狀況以及歷年招生計劃等因素,制定出分省(區、市)的招生計劃。該計劃由各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對外公布。同時,將招生計劃總數的百分之一設置為預留計劃,旨在應對各地統考上線生源分布不均等錄取過程中的各種問題。預留計劃使用堅持集體決策、質量優先的原則。
西安交通大學在錄取過程中嚴格遵循教育部的相關規定,秉持“學校主導、招生辦監管”的基本原則,并在教育部的指導之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機構負責統一執行和實施。
西安交通大學攜手意大利米蘭理工大學共建了一所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名為西安交通大學米蘭理工聯合學院,通常稱作聯合學院。該學院開設的建筑學、工業設計以及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等三個專業均為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在校期間,學生不得轉出至其他學院就讀。
西安交通大學會依據本校在各省(區、市)的招生方案及考生報考的具體情況,來決定調檔的比例以及調檔的分數線。依據教育部的相關規定,對于采用順序志愿進行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一般應不超過120%。而對于采用平行志愿進行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一般應不超過105%。
西安交通大學在檔案審查過程中,通常認可各省份(自治區、直轄市)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對考生進行的加分;若考生同時滿足多個加分條件,將僅采納其中加分幅度最大的一項,并且原則上加分的總和不超過20分。需要注意的是,這些加分項目和分值不適用于強基計劃及其他特定類型的招生項目。
對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達標、身體健康狀況滿足相關專業培養標準、高考投檔分數達到各省(區、市)本科一批錄取的最低控制線(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需遵循其特定規定)并滿足西安交通大學調檔條件的考生,學校將依據考生的高考投檔分數和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錄取。對于分數相等的考生,我們將依據各省份招生管理部門制定的相同分數排序辦法進行選拔。若相關省份未設定排序規則,則將依照我校的相應規則執行。在相同排序的情況下,考生將通過預留名額進行錄取。對于愿意接受專業調劑且體檢結果符合標準的統招批次學生,我們將執行提檔不退的政策。
我校在實行“3+1+2”模式改革省份中,對于首選科目,優先考慮“歷史”或無特定限制的批次。在文史類中,排序依據為語文、數學、外語的單科成績;而對于其他類別,排序則依照數學、語文、外語的單科成績進行。若單科成績完全一致,則被視為排序相同。
西安交通大學在專業錄取過程中,優先考慮考生的高考投檔分數,同時尊重考生的專業志愿,并堅持不設置專業分數級差的原則。當遇到投檔分數相同時,將依照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所規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若各省(區、市)未設定排序規則,則將依照西安交通大學的同分排序規則執行。
若考生所報考的專業名額已滿且愿意接受專業調整,我校將為其安排至其他專業進行錄取;而對于那些所報考專業已滿卻不愿接受專業調整的考生,我們將執行退檔處理。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建筑學、工業設計等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會計學(ACCA)、軟件工程等收費較高的專業,錢學森學院所有專業,優本班、國卓班以及護理學等專業均不接受調劑(未填報志愿者不予調劑)。聯合學院涵蓋的專業僅限于錄取報考相應專業志愿的考生,同專業組內的專業則可進行調劑。對于其他特殊類型招生,若認定結果有特定規定,則依照該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中規定,在錄取過程中,對于采用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若出現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將進行志愿征集;而對于采用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則需堅持優先錄取報考西安交通大學的考生,若該批次招生計劃仍有空缺,也將進行志愿征集。若征集志愿后仍無法滿足招生需求,則將剩余的招生計劃調整至其他生源充足的省份,以完成整體的招生計劃。
西安交通大學持續推行一項特色鮮明的人才培養計劃,該計劃以“基礎扎實、實踐導向、個性發展、靈活安排、國際視野”為核心理念。對于被錄取至大類專業的學生,他們通常在入學后的第一年,依據個人意愿和綜合表現,可在所在大類中挑選自己偏好的主修專業。隨后,學校會依據學生的專業選擇情況,對宿舍分配進行相應的優化和調整。
西安交通大學在特定省份選拔定向培養的學生。若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本科統一招生批次中,該學校同一學科類別的調檔分數線對應的報考定向培養生的考生人數未達到招生名額,則可在本科統一招生批次同一學科類別的調檔分數線以下20分范圍內,選取有定向培養生報考意愿的考生檔案,并從中擇優選拔錄取。一旦被錄取,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需與指定的就業單位簽署《定向就業協議》。在就讀期間,定向培養的學生不得變更所學專業。
西安交通大學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負責執行國家專項計劃的招生職責,并在指定的實施區域內,對參加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進行招生。在錄取過程中,該校的錄取分數線原則上不得低于各省(區、市)設定的本科一批錄取的基準分數線。對于那些將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則需遵循其具體的規定執行。
西安交通大學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負責執行高校專項計劃的招生職責。凡具備西安交通大學高校專項報考條件的考生,需按照各省(區、市)規定的批次進行志愿填報。我校將依照各省份的計劃招生名額,依據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選拔錄取。錄取分數線原則上不得低于各省(區、市)的本科一批錄取控制標準。對于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將依照其具體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規定,針對各省(區、市)通過美術或書法統考的考生,學校將依照教育部制定的有關規范,并結合《西安交通大學2025年環境設計專業招生簡章》及《西安交通大學2025年書法學專業招生簡章》中的具體細則來決定錄取事宜。在學期間西安郵電大學分數線,環境設計及書法學專業的學生是不被允許更換專業的。
西安交通大學設立有針對少數民族的預科班。對于生源所在省份(自治區、直轄市)的本科一批錄取分數線以下,但不超過80分(不得低于一本線)的考生,學校將根據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選拔錄取。同時,在新疆地區,學校會依照一本線上的投檔成績,同樣采取從高分到低分的選拔方式,對新疆協作計劃(預科)的考生進行錄取。在預科培養期間,學生不進行專業劃分;預科階段結束后,將依據《西安交通大學少數民族預科班管理辦法》(西交校發〔2018〕7號)的規定,挑選自己心儀的主修專業。整個預科階段的培養工作將在西安交通大學興慶校區進行。
西安交通大學針對新疆協作計劃(非預科)的招生,依照新疆一本線上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選拔錄取,具體招生錄取的操作流程嚴格遵循教育部制定的相關規定。
西安交通大學負責招收來自西藏和新疆的高中班級學生,其招生及錄取流程嚴格遵守教育部制定的相關規定。
第四章 附則
西安交通大學的保送生,包括外語類、優秀運動員類,以及少年班、強基計劃、高校專項、美術類、書法類、運動訓練專業等特殊類別,和第二學士學位項目,均需遵循各自招生簡章中的具體規定執行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所提及的加分及降分錄取優惠措施,僅適用于高考總分達到750分的省份。而對于高考總分并非750分的其他省份,相應的加分和降分政策將依照一定比例進行換算。
西安交通大學的本科招生體檢要求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相關規定》制定,同時結合了學校的實際情況,這一標準已被納入高考錄取的參考依據之中。具體內容請參考《2025年招生專業體檢標準》,考生在填報志愿時請務必予以重視。
西安交通大學本科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按照陜西省物價管理部門設定的標準來執行,收費方式遵循“老生沿用舊規定、新生采用新規定”的原則,并且是按年度進行計費。
(一)普通本科生學費標準
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管理學等學科以及少數民族預科班,收費標準為每人5500元;而哲學專業的學費則是每人4250元。
2.理學、工學、交叉學科,少年班,標準為6600元/生。
3.醫學類專業,標準為7150元/生。
書法學習的收費標準為每生12100元,而環境設計的收費標準則是每生15400元。
建筑學(中外合作辦學)與工業設計(中外合作辦學)這兩個本科專業的收費標準為每生90000元。至于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其收費標準尚未確定。
軟件工程專業在后兩年的學費設定為每生1.6萬元,而對于會計學(ACCA)專業的新生,入學時需一次性支付包括培訓費、資料費在內的3.9萬元費用。分流至不同試驗班的學生,其學費將按照各自新專業的年度收費標準來收取。具體收費標準貝語網校,請參照西安交通大學教育收費公示表。
(二)普通本科生住宿標準
依據陜西省發改委、財政廳、教育廳頒布的相關文件規定,結合我校的具體情況,學生公寓的收費標準設定為三個等級,分別是每生1100元、1200元以及2400元。
學校構建了包括獎學金、助學金、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以及困難補助在內的全面經濟資助體系,旨在促進學生在德、智、體、美、勞各方面均衡發展,確保經濟條件不佳的學生能夠順利完成學業。
學校將在新生踏入校園后,對他們的入學資格進行統一核查。對于核查結果不合格的新生,學校將依照教育部的相關規定進行相應的處理。
第三十條本章程一經公布,若因教育部或相關省份高考招生政策的變動等緣由,導致需對招生錄取流程進行修訂,西安交通大學將對此作出相應的招生錄取規定調整。調整后的具體招生錄取規定將另行予以公布。
第三十一條規定,報考西安交通大學的高考考生不受外語語種限制,然而,該校本科生的教學課程中,英語被設定為首選外語。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由西安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自教育部核準發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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