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7-07 10:24:12作者:佚名
依據《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1〕2號)、《關于做好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2〕4號)、《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青海省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組織工作方案》以及《青海民族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錄取辦法》的相關規定,為保障我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能夠平穩、規范、有序地展開貝語網校,特此制定了本方法。
一、組織領導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承擔著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組織與領導職責,主要負責全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的組織、管理、監督、協調,以及審批錄取名單等各項任務。
各學院設立了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該小組由黨總支書記、院長、學術分委員會委員代表、紀檢委員等關鍵成員構成。他們主要負責制定學院復試工作的詳細計劃并執行,同時指導各個復試小組進行復試,并處理考生的申訴事宜。
研究生院擔任主導,聯合校紀委等相關部門,成立了專門負責全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各階段監督與審查的學校檢查小組,旨在保障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過程順利進行,確保各項工作平穩有序。
二、工作原則
(一)必須恪守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確保政策內容清晰可見、選拔流程公正合理、最終結果對外公布,同時建立完善的監督體系,以保障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二)全面評估,重點鮮明。在綜合評估考生的德行、智慧、體質等多方面素質的前提下,針對學術型專業的考生,重點評估其科研潛質和創新意識;而對于專業學位的考生,則重點評估其實踐技能和應用能力。
(三)我們應堅持科學的選拔標準,以及優中選優的錄取原則。依據高級專業人才選拔的內在規律,采納多樣化的、切實可行的評估手段與途徑,以保障復試及錄取過程的科學性與合理性。
三、復試安排
各學院需在4月11日之前,依照既定的復試比例,對第一志愿考生及初次調劑的考生進行復試錄取;同時,務必在4月20日之前,完成對第二次調劑考生的復試錄取程序。具體安排,請查閱各學院官網發布的復試公告。
復試形式為:2022年碩士研究生選拔的復試環節將通過網絡遠程的方式進行。主要使用的平臺是“云考場”,而騰訊會議則作為備選的輔助平臺。
(三)復試程序
發布復試公告。青海民族大學研究生院官網將公布第一志愿考生復試公告,而調劑考生的復試資格則由各學院與研究生院共同確認,隨后在調劑信息系統中向考生發放復試公告。考生需密切關注青海民族大學研究生院官網發布的復試資訊,并按照規定時間參加復試。
復試前,學院復試工作小組需對考生資料進行細致的核對,內容涵蓋準考證、學籍學歷、有效身份證件等。若發現信息有誤,相關考生將無法參加復試。
在考試前夕,必須實施“雙識別”策略——即人臉識別和人證識別,以及“四庫比對”——包括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和誠信檔案庫的數據比對,以強化考生身份的核實工作,堅決杜絕“替考”行為。需與每位考生單獨簽署《誠信復試承諾書》(詳情請見附件,考生需在考前完成簽字,并將電子版發送至學院),以此保證考生提交的資料均為真實可靠,復試過程需嚴格遵守誠信原則,并規定考生不得在所有科目考試完全結束后泄露試題及相關內容。
考試過程中,需遵循“一平臺”原則,即原則上同一專業的遠程復試應使用統一的復試平臺;同時實行“三隨機”措施,包括隨機安排考生面試順序、隨機挑選導師組成員以及隨機選取復試試題,以此強化復試環節的監督管理,嚴格杜絕作弊行為。
考生需支付復試費用,按照“云考場”網絡遠程復試平臺的規定,此費用即為平臺系統使用費,其標準為每人次30元。考生應按照系統提示,將費用繳納至平臺所屬公司。
(四)資格審核
通過資格審核的遠程網絡復試參與者需按照學校規定準備相應文件,并在復試開始前三天內,通過復試專用平臺上傳電子版材料。學院將依據提交的材料,精確執行“兩個識別”和“四個比對”的程序,以完成考生的身份確認工作。
1.初試準考證;
2.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3.應屆考生:學生證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往屆考生需提交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同時,《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亦為必備文件;若因畢業較早無法進行在線驗證,則必須提供教育部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5.所在學校學籍管理部門蓋有公章的成績證明;
報考我校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商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須提交其在職狀態的證明材料。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報考者必須提交其參軍前就讀院校的相關資料,同時還要提供參軍證明和退役證明。
8.學院規定的其他材料類;
若身份證不慎遺失,須由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開具相關證明,并在證明文件上粘貼個人照片,同時需在騎縫處加蓋公章;復試階段結束后,對于那些未完成資格審核或審核未通過的考生,將不予錄取。
(五)復試內容
復試分數線之設定,依據教育部發布的《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中B類考生的分數線標準,以及教育部及青海省教育行政部門所確立的復試基準條件和錄取準則,同時綜合考慮我校考生的初試成績、各專業的招生名額及其他相關因素,最終確定各專業的復試分數線。
學校將依照各專業的招生名額及差額復試的比例,依照初試成績從高到低的排列順序來決定復試名單。對于生源充足的專業,將依據第一志愿來確定差額比例,該比例不得低于150%,同時也不得超過150%;而對于調劑的專業,則會根據生源的具體情況來確定差額比例,同樣該比例應不低于150%,也不得超過150%。
復試環節涵蓋了外語能力測試、專業課程評估、全面面試以及思想政治與品德評估等多個方面。對于有特定要求的學科,可參照《關于強化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指導的文件》(教學〔2006〕4號)的規定,增設實踐或實驗技能的評估環節,這些評估都將以面試的方式進行。此外,專業學位及同等學力考生還需額外參加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和附加科目測試。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必須保證在20分鐘以上,面試專家小組將根據面試進程及加試需求,對具體時長進行相應調整。
復試階段包含四個部分,它們是外語能力測試、專業課程評估、全面面試以及思想政治素質與品德評價。對于攻讀工商管理碩士等特定專業學位的考生,還需額外參加思想政治理論考試,這一加試內容將在專業課程測試中一并完成;而對于同等學力考生,除了完成上述所有考試外,還需額外經歷同等學力加試環節。
具體內容:
外語能力測試涵蓋口語和聽力,總分設定為100分;若測試成績未達到60分,將無法獲得錄取資格。對于參加日語測試的考生,應指定日語考官進行評審。
專業課程考試環節中,由專家公布試題,考生需現場進行口頭回答,該考試滿分為100分,若考生得分不足60分,則將無法被錄取。
攻讀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以及旅游管理碩士學位的考生需額外參加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專家提問,考生現場作答。該考試成績將計入復試的綜合評定中。滿分為100分,若考生得分不足60分,將無法獲得錄取資格。
綜合面試時,需對考生的思想政治及道德水平進行評估,同時考察其創新意識與創新能力。此外,還需考核考生對理論知識與實際應用技能的掌握,以及運用所學理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還應涵蓋考生對報考專業發展態勢的認知及其在該領域的發展潛力。同時,對考生的科研與社會工作能力、實踐經驗進行考察,并對考生的事業心、責任感、團隊協作能力、心理素質、行為舉止和表達能力進行全面評估。滿分為100分,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同等學力加試要求:法律(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無需參加加試,而其他專業的同等學力考生必須參加加試科目測試。測試滿分為100分,若加試成績未達到60分,則將無法被錄取。該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的總成績,僅作為錄取時的參考依據。加試科目的考核內容至少應包括該專業兩門以上的本科核心課程。同等學力考生整個復試時長不得少于30分鐘。
四、工作要求
各學院必須嚴謹地執行資格審查流程,對于不符合報考要求的人員,嚴禁其進入復試階段。
為確保面試評分的公正性與公平性,按照規定,同一專業應組建單一面試小組進行面試。若因復試考生人數眾多,超出了規定時間內完成面試任務的能力青海民族大學研究生院,必須進行分組面試時,需事先向研究生院提交面試分組名單。名單經審核并獲得批準后,方可進行面試工作。同時,學院必須在面試前召集面試小組成員進行充分討論,共同確立統一的評分準則。
復試過程由各專業的復試小組具體負責執行,面試得分由每位小組成員獨立評定,過程中不進行討論也不交換看法。各專業復試小組需確保每位考生都有充足的面試時間,以便他們充分展現個人優勢,并且要詳細記錄,妥善保存以備查驗。同時,專家組組長需負責本小組的日常管理工作。
復試期間,專家和工作人員嚴守考場規則,全神貫注地聆聽考生的回答,作答過程中不得擅自離席或與他人交談,嚴禁隨意打斷考生的回答,亦不得與考生就問題進行討論或爭執。整個考場實行封閉式管理,嚴格禁止使用任何通訊設備。
復試環節必須在規范化的考場內完成,并且需要全程進行錄音和錄像。復試活動結束后,各學院需將涉及復試的所有考試資料、監控錄像以及相關影音資料進行細致的分類,并妥善保存至復試結束后的整整一年,以便后續的復核工作。
(六)各學院在本學院網站及時公布擬錄取信息。
五、破格與加分政策
我校遵循教育部相關規定,對于具備充足合格生源(包括調劑生)的專業,一般不采納破格復試。若某些專業確實需要實施破格復試,必須由學校進行深入研討,并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批準,獲得同意后方可啟動破格復試流程。值得注意的是,參與破格復試的考生將不具備調劑資格。
(二)學校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研究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分政策。
完成“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以及“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并通過考核的畢業生,若在3年內報考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其初試總分將增加10分,并在同等條件下獲得優先錄取的機會。
高校學子若應征入伍履行現役并退役,且滿足報考要求,在接下來的三年內報考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其初試總分將增加10分,并在同等條件下獲得優先錄取的機會。然而,若被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進行招錄,則不再享有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的待遇。此外,若在部隊中榮獲二等功及以上榮譽,且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報考條件,則可申請免試(初試)直接攻讀碩士研究生。
服務期滿并通過“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考核合格的考生青海民族大學研究生院,若在三年內報考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其初試總分將增加10分,并在同等條件下獲得優先錄取的機會;若報考的是人文社科類專業的碩士研究生,則初試總分可額外增加15分。
六、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
符合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須符合以下條件:
1.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少數民族考生。
應屆的少數民族考生在報名過程中,已經按照要求在網絡上真實地申報了自己的民族身份,并且報考的類別是“定向就業”。此外,他們所選擇的定向就業單位,位于國務院所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區域內,且是這些地區普通高校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在職的少數民族考生在網絡上報名時,準確填寫了他們的民族身份信息,報考的類別是“定向就業”。他們的戶口和工作地點都位于國務院所公布的民族自治區域,而且他們所選擇的定向就業單位正是他們目前所在的原單位。
4.戶籍所在地與定向就業單位所在地原則上應一致。
5.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須提供定向就業協議。
七、體檢
所有考生在收到錄取確認書之后,必須前往具備三甲資質或更高等級的醫療機構進行健康檢查,并且需將體檢報告盡快提交給所在學院。體檢流程應嚴格依照教育部、前衛生部以及中國殘聯共同發布的《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文件)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取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體檢中乙肝項目檢測相關事項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件)中的相關規定進行。
八、總成績計算和錄取
考生復試的得分由外語考試、專業課程考試以及綜合面試的得分相加而成,而對于部分專業的學位考生,還需將政治理論考試的分數納入總成績計算;這些科目的最高得分均為100分,任何一科低于60分的考生,將不會被錄取。
(二)以上科目記分規程詳見《考生成績匯總表》計分說明。
(三)確定擬錄取名單時,需依據各專業考生的綜合成績,由高至低進行排列。若綜合成績持平,則依據復試成績進行排序。考生的綜合成績是由初試和復試成績按比例加權得出的,其中初試成績占比為60%,復試成績占比為40%。具體各科成績的百分比分布,可參考《考生成績匯總表》中的詳細說明。
研究生院依據各學院所定的專業擬錄取名單,同時考慮各專業的招生計劃,依照第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的先后順序,提交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審核。
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已確定擬錄取名單,該名單將在研究生院官方網站上公開展示,公示期為十個工作日。在此期間,如有任何不同意見,應提交至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其召開會議進行研究和處理。
公示內容涵蓋:考生的名字、考生序號、初試得分、復試得分、累計得分、擬錄取的專業等詳細信息,同時,對于通過破格復試、專項計劃錄取,以及享有初試加分或特殊照顧政策的擬錄取考生,將進行特別標注和說明。
公示期結束后,研究生院將擬錄取的名單提交給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進行政策層面的審核,并且將名單上報至“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
(七)對推薦免試生按以下要求進行錄取資格復審。
須滿足本科教育計劃中所有課程以及相關實踐環節(包括畢業論文或實習)所規定的學分標準。
2.畢業論文或實習成績應在“良”及以上;
獲得推薦免試資格之后,本科生在必修、限定選修以及公共選修課程中均不得出現任何不及格的情況。
4.自取得推薦免試資格至資格復審期間未受過任何處分;
5.確認推免生是否主動放棄錄取資格。
復審未達標者,其錄取資格將被剝奪。最終確定的新生名單和學籍注冊信息,均以上報至平臺的備案資料為準。對于未經過公示和平臺備案的考生,將不予錄取,亦不予以學籍注冊。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1.體檢不合格者;
2.不符合報考條件者;
3.擬錄取前有違法違紀行為者;
4.應屆畢業生不能如期畢業者;
5.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不能按時如實提交材料者;
6.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認為不予錄取的其他情形。
九、工作紀律
各級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成員、學院復試工作小組的成員,以及所有參與復試招生的工作人員,必須切實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及以下各項規定,違反者將根據具體情況追查其責任。
各學院需高度重視復試小組成員的培育與監管,主動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增強自我規范的意識;增強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堅決抵制不良風氣的侵擾,努力構建公開、公平、公正的招生環境。嚴禁以任何方式向考生透露評議內容和評分細節。對于違反招生規定、造成惡劣影響的招生工作人員,將依照相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復試小組成員及工作人員需挑選那些能夠準確執行招生規定、秉持公正、責任心強烈的教師。對于今年有親屬參與報考或因其他因素可能干擾公正性的相關人員,必須避免參與復試和錄取工作。同時,需選拔政治立場堅定、品德高尚、業務精通、責任心強的人員負責命題和評卷任務,并加強相關人員的培訓,確保他們具備較高的法律意識、責任感和業務水平。必須嚴格執行安全保密責任制度,所有負責命題、評卷以及參與復試的涉密工作人員均需簽署保密承諾書。
復試試題及答案在投入使用前均屬于國家高度保密資料,相關人員必須嚴格遵循保密紀律。試題的印制和封裝必須在保密場所進行,且需專人負責監督,確保核對無誤,防止出現錯裝或漏裝的情況。考試結束后,試卷需進行密封裝訂,并由統一組織安排教師進行評卷。在試卷評閱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考生個人信息保密、分題由多人評閱、評卷地點集中封閉管理等規定,以保證評卷和統分的客觀性與準確性。
試卷評審需由主評員、復審員、計分員以及復核核分員共同簽署姓名。若評分過程中有任何調整,執行修改的評審人員需在相應修改處親自簽字確認。
在成績正式公布之前,嚴禁通過各種方式向考生泄露包括成績在內的任何相關信息。
十、監 督
(一)校紀律檢查委員會全面監督檢查研究生復試與錄取工作。
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協調督查組負責對全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的各個步驟進行嚴格的監督檢查。
(三)各學院設立的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對學院內研究生復試及錄取過程進行嚴格的監督和管理。
十一、申訴渠道
(一)校研究生院 0971—8237294
(二)校紀委 ?0971—8804617
(三)咨詢及申訴郵箱:
十二、本辦法未盡事宜,由研究生院承擔具體解釋工作。
附件: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