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6-24 17:30:23作者:佚名
第一章? 總則
為確保招生流程的順暢執行,規范招生操作,有效保障考生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發布的招生政策,結合我校具體情況,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類、藝術類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江蘇旅游職業學院。
該學校的國標代碼為14604,而其在各個招生省份(自治區)的具體代碼,則需以各省級招生機構發布的為準。
該學校為省級直屬的公立全日制本科院校。它位于我國著名的歷史文化名城——江蘇揚州,占地面積達1000畝,目前在校學生超過13000名。該校畢業生普遍具備較高的綜合素質和較強的技術技能,其就業率長期保持在98%以上。
第五條 江蘇旅游職業學院負責授予學歷。對于在規定時限內符合本專業畢業條件的學生,將授予他們普通高等專科院校的畢業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江蘇旅游職業學院成立了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該小組的主要職責包括:審議招生政策及細則,制定招生錄取的具體方案,探討并決策錄取過程中的關鍵問題,以及負責組織并實施學校的招生考試工作。
第七條 招生就業處作為我校負責招生事務的專門機構,承擔著組織與執行招生任務的重任,具體負責處理招生日常事務。
學校成立了專門的監督團隊,對招生錄取及校測等全過程進行嚴密監督,并規定了明確的申訴途徑貝語網校,旨在保證錄取結果的公平性與公正性,并且積極歡迎來自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 招生專業
第九條 鑒于學校培養人才的目標、辦學的基礎設施等具體狀況,全面評估各省份的高考報名人數、學生來源質量以及區域間的協調發展等因素,并參照本校近年來的生源情況和招生計劃制定情況揚州市高等職業學校,經過綜合分析和考量,最終確定各省份的招生名額分配方案。
招生專業的相關信息,包括專業名稱、專業代碼以及學制等,均需以省級招生主管機構發布的具體信息為準。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學校會依據各省份及自治區的考生來源狀況來設定提檔的比率,對于采用順序志愿進行投檔的批次,調整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應保持在1:1;而對于采用平行志愿進行投檔的批次,調整檔案的比例同樣應遵循1:1的原則。
符合生源所在地的各省(自治區)招生委員會所設定的報名標準的考生揚州市高等職業學校,均有資格參加報考。
學校嚴格遵循教育部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其相關條款(包括特殊專業的體檢標準和要求)。在錄取新生時,學校不對男女比例做出具體規定。空中乘務及高速鐵路客運服務專業推薦符合以下要求:身體狀況良好,無傳染病、心臟病、哮喘等病史,肝功能保持正常;體型適中;五官端正;面部無嚴重痤瘡、痘印;頸部、手部、小臂、小腿等暴露部位無顯著疤痕、胎記或自殘痕跡。視力正常,無色盲、色弱、斜視或弱視問題;無紋身、狐臭;無“O”型腿或“X”型腿。身高要求:男生需在173至185厘米之間,女生則在163至175厘米之間。視力標準:男生需達到0.7或以上,女生則需達到0.5或以上。報考旅游管理或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專業,建議符合以下條件:身體狀況良好(無傳染病、心臟病、哮喘等病史,肝臟功能正常),體型適中,五官端正,發音清晰。身體線條流暢,無明顯的內八字或外八字姿態,腿部無“X”型或“O”型畸形,面部、頸部以及手腕等暴露肌膚處未見明顯疤痕。男性身高需達到172厘米及以上,女性則需在160厘米以上。
第十三條 考核方式:考生參加各省統一組織的普通高考。
學校根據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對高等教育招生錄取的規定,實施了以學校為主導、省(自治區)招生機構監管的錄取機制。在此機制下,學校秉持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人才評價標準,嚴格依照公平、公開、公正及擇優錄取的原則,結合考生的成績及公布的招生名額,嚴格執行招生相關規定,確保錄取過程的規范性。
我校嚴格遵守教育部以及各省市區的具體規定,認真執行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六條,參與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份將依照各自改革方案中的具體規定進行招生錄取;而其他省份則需依據分類分代碼來進行招生錄取工作。
學校會依據各省份或自治區的具體規定來設定調檔的比例。一旦出現生源短缺的情況,學校將參與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錄取流程,包括院校服從志愿,或者按照規定從其他志愿中進行錄取。
第十八條,針對被錄取的考生,我們將依照“分數優先,志愿優先”的原則來進行選拔。若出現投檔分數相同的情況,學校將參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發布的同分排序規則(或排序分)進行篩選,優先錄取排名靠前的考生。考生若在所在省份缺乏具體的同分排序指導方針,那么對于普通專業考生,將依照語文與數學兩科成績總和、數學單科成績、語文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的順序進行排名;對于藝術和體育專業考生,則先按照高考文化課分數、語文與數學兩科成績總和、數學單科成績、語文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的順序進行排名。若以上條件均無法區分,還需結合考生的綜合素質進行綜合排序。因考生未接受專業調整安排或未滿足錄取專業要求,故需進行退檔處理。
第十九條 我校各專業對考生參加考試所使用的外語種類并無限制,然而,學校僅提供英語和日語作為公共外語課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條,學校對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審核通過的考生,將寄送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一條 收費標準
依照“蘇價費136號”及“蘇價費369號”文件的具體規定進行操作。
學費:文科類專業? 4700元/生/學年
工科類專業? 5300元/生/學年
藝術類專業? 6800元/生/學年
體育類專業 4800元/生/學年
住宿費:1200元/生/學年
第二十二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安排在三個月內完成新生入學資格審核及健康復查。若復查結果顯示不合格,將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對于任何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情況,將毫不猶豫地取消其入學資格。
學校設立了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助學金、校內獎學金、校內助學金、勤工儉學、臨時困難援助以及建檔立卡學費減免等多種獎助項目,構建了一套完善的獎助體系。其中,獎學金的最高金額可達每生每年8000元,助學金的最高金額為每生每年4300元,每年接受各類獎助的學生人數超過全校學生總數的50%。被我校錄取的新生可憑錄取通知書在生源地辦理國家助學貸款。
第二十四條 聯系方式
學校通訊地址:江蘇省揚州市毓秀路88號。
郵政編碼:225000
招生電話咨詢號碼為:0514-87431888,或者您也可以撥打:0514-87431880。
招生傳真:(0514)87431880
招生監督電話:(0514)87437755
招生監督郵箱:
學校網址:
學校招生信息網址:
第六章? 附則
本章程已通過陽光招生信息平臺對外公布,若各類媒體摘錄并公開的章程內容被誤解,應以我校正式發布的完整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六條 若我校先前關于招生事宜的政策或規定與現章程存在抵觸,則應以本章程為準,并立即廢止原有政策與規定;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或上級政策發生變動,則應遵循變動后的規定。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由江蘇旅游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江蘇旅游職業學院
202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