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6-21 08:15:06作者:佚名
第一章 總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相關規定,遵循教育部提出的“依法招生”的工作指導原則,特別制定了本章程。
山東大學,通常稱作山大,其英文名為Shandong University,簡稱為SDU。該學校的法定地址位于山東省濟南市山大南路27號。此外,山東大學還在青島市和威海市設立了校區,其中青島校區坐落于山東省青島市即墨濱海路72號,而威海校區則位于山東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號。
第三條:上級主管機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學校的教育層次和類別為公立本科,實行全日制教育,且是致力于建設世界一流大學的高校,屬于A類。
學校本部及青島校區的本科招生院校代碼分別是“10422”,而威海校區的代碼為“19422”。考生在填報志愿時,需分別對應這兩個代碼進行填報,錄取也將根據這些代碼進行。在2020年,青島校區負責招生的學院有:政治學與公共管理學院、法學院、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生命科學學院、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以及網絡空間安全學院。
第五條 關于證書發放:凡在規定年限內完成所在專業學業要求的學生,將獲得山東大學頒發的本科畢業證書;同時,若符合學校學位授予的相關規定,還將被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的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山東大學設立了招生委員會,該委員會承擔著全面負責和監督學校各類招生工作的重任。在制定招生計劃、確立招生政策和規則、以及處理招生重大事項等方面,招生委員會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學校在總部及威海分校區分別設立了本科招生工作小組,該小組承擔著招生錄取的日常工作。這兩個小組一致遵循招生委員會制定的方針和規章山東大學自主招生簡章,并在招生季結束后,各自向招生委員會提交本年度的招生工作總結。
山東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以及山東大學威海校區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固定機構,承擔著以下主要任務:
認真執行教育部制定的招生政策,以及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所增加的補充規定和具體實施辦法;依據教育部發布的年度招生計劃和相關要求,編制各省份和各專業的招生來源計劃,并制定學校的招生工作規定;積極開展招生宣傳和咨詢服務,向考生及家長介紹學校的基本情況和招生政策;公正、客觀地完成招生錄取任務,同時負責解決錄取過程中出現的各類問題;承擔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的相關職責。
山東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嚴格監督下開展,同時,該過程也受到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密切關注與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
山東大學本科招生錄取工作由教育部統一指導,遵循“招生院校主導網校頭條,省級招生辦公室監管”的方針,并在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的統籌安排下,具體執行本校的招生錄取任務。
山東大學在全國范圍內進行招生,遵循國家政策規定,致力于推動地區與城鄉入學機會的公平性,并致力于改善我校的生源構成。在制定招生計劃時,我們綜合考慮了各省的考生數量及生源質量,以及各專業的就業前景等因素。最終,我們確定了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這些計劃的具體內容,包括年度招生計劃和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均以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機構發布的公告為準。
學校將劃撥招生計劃總數的百分之一作為預留名額,此部分名額主要服務于生源質量的調整以及處理同分考生的錄取問題。
第十一條 錄取原則
在投檔環節,我校承認考生符合教育部及各省(區、市)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全國統一高考加分政策中,能夠獲得的最大加分項,但該加分額度上限為20分;此加分政策在投檔及專業分配過程中同樣適用;然而,對于未設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其分數則不適用。
依據招生批次和志愿填報規則,調檔比例應嚴格限制在不超過105%的范圍內;體檢合格且愿意接受專業調劑的考生一旦被錄取,將不再退回檔案;對于未能完全招滿的計劃,將啟動征集志愿的流程。
根據志愿投檔的順序,調檔比例應保持在120%以下,錄取工作將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進行,直至招滿名額。對于因專業志愿填報不合理且不愿接受調劑、體檢結果不合格或成績未達錄取標準的考生,將進行退檔處理。若遇到首志愿報考者人數不足的情況,院校將依據考生提交的投檔分數從高到低進行篩選,優先錄取非首志愿的考生,直到達到既定的招生名額。若即便如此,符合條件但非首志愿的考生人數依然不足,學校將啟動志愿征集程序。
若志愿征集未能達到預期,剩余的招生計劃將被調整分配至其他生源質量較高的省份以完成招生任務。
山東大學依據考生投檔成績和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進行專業錄取,除了少數省份和招生類別外,專業分配主要依據“分數優先”的原則執行,不同專業志愿之間不存在分數級差。在確保專業招生規模合理的前提下,學校會根據考生的專業志愿情況,對專業招生計劃進行適當的調整。
若投檔成績一致,則依照該省份既定的同分比較標準進行操作。對于那些未設定明確同分比較規則的省份,錄取順序將依次為:優先考慮實考分數較高的考生、持有政策性加分或降低分數要求投檔資格的考生、以及相關科目分數較高的考生。科目分數的排序規則如下:對于文史類考生,先比較語文成績,然后是文綜,接著是數學,最后是外語;對于理工類考生,排序則是數學、理綜、語文、外語;而在綜合改革省份,考生需先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最后再比較選考科目中的最高分。
江蘇省考生在學業水平測試中選擇的科目成績等級必須達到兩個A等;對于報考我校特定類型招生的學生,他們在學業水平測試中選擇的科目成績等級也必須滿足招生簡章中規定的具體要求。在專業分配過程中,學校遵循“分數優先,等級靠后”的原則,具體做法是依照考生提交的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列,若分數一致,則依據高考實際成績來決定錄取順序,高考成績若也相同山東大學自主招生簡章,則根據選考科目的等級來區分,理科以物理等級為標準,文科則以歷史等級為準;在相同條件下,必考科目的等級較高的考生將獲得優先錄取;若必考科目等級相同,則輔助投檔分數較高的考生將獲得優先權。
山東大學在內蒙古地區實施了“招生計劃比例1:1內依照專業志愿順序進行錄取”的政策,相關具體操作細則則嚴格遵照內蒙古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所制定的規定來執行。
山東大學在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山東省以及海南省等實施考試招生改革試點的省份,其錄取工作嚴格依照相關省市制定的文件進行。報考我校的考生,所選擇的考試科目必須符合我校招生專業(類)所規定的選考科目要求。對于實行院校專業組投檔制的省份,我們將根據考生的志愿,依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在同一院校專業組內進行專業的分配。
在錄取過程中,對于往屆和應屆學生,我們一視同仁;同時,我校所有招生專業均不對男女比例做出限制。
山東大學對于保送生、強基計劃、綜合評價招生、高校專項計劃、藝術類招生、高水平運動隊招生以及港澳臺僑招生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將嚴格按照教育部相關政策和學校招生簡章的規定進行錄取。在體育類招生方面,將根據進檔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進行錄取。
山東大學護理學專業僅錄取有明確專業意向的考生,若該專業在學校的提檔分數線處出現生源短缺的情況,學校可以在考生所在省份的一本分數線基礎上,適當地降低錄取分數線。
藝術類、體育類、高水平運動隊及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的考生,以及通過降低錄取分數線或征集志愿方式錄取的護理學專業學生,入學后不得轉至其他專業學習;外語類保送生同樣不得轉至非外語類專業學習。
山東大學威海校區設有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和國際政治專業,在學習過程中,部分課程將以英語進行教學。對于外語統考所選語種并非英語的考生,在填報志愿時需格外小心。
體檢工作需遵循教育部、衛生部以及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共同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并嚴格依照其中的相關規定及補充內容執行。
第四章 附則
新生入學后,需依照國家及學校的相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的復核。若復核結果顯示資格不符合要求,將依照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我校的學費及住宿費用均依照公告中的規定進行收取,若政策發生變動,將依照教育部及山東省出臺的相關文件進行操作。
第十四條
山東大學本科招生網:
咨詢熱線:撥打電話-88364787,如需發送傳真,請撥打0531-88564787。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投訴電話: -88363636
山東大學威海校區本科招生信息網:
咨詢熱線:撥打電話-5688282,如需發送傳真,請撥打0631-5688282。
校區紀監審辦公室投訴電話: -5688364
我校堅決拒絕任何中介機構與個人介入招生錄取流程,且絕不對國家規定之外的額外費用進行收取。對于任何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其責任的權力。
第十六條 本章程由山東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時廢止。